當心打著基督徒旗號的余傑

 
 
   1996年我在德國杜塞爾朵夫海涅大學獲得文學博士後,因不願失去自由,靠德文作品獲得簽證留在德國。
   
   2002年,我最後一次試圖回大陸教書不成後,開始借助互聯網抵制共產謊言,研讀並評介過一系列對中共持批評態度的大陸作者,其中包括劉曉波與余傑,以及流亡美國的曹長青。
 
   2010年劉曉波中諾獎後,我支持批評者,抵制劉曉波在中共掌控下發表,後來在諾獎授獎儀式上被宣讀的《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因為此文謊言連篇,粉飾中共,迷惑世人。而余傑從2006年起就被數名海內外反共義士指控為中共線民。
 
   2006年7月28日,余傑發表《以真話來維權》,指控活摘器官及匿名退出共產黨及其青少年組織的三退為造假後,我專門調查過余傑,因為我想知道面對喬高和麥塔斯對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余傑何以站在中共的立場,詆毀抗爭者。
 
   2017年,我從推特獲知他又在臺灣媒體造謠污蔑他人,那麼我樂於向臺灣讀者提供我對余傑的見證,以正視聽。
 
 
   調查過程
 
 
   2006年,我通過互聯網向一系列和余傑打過交道的人了解他們對余傑的印象。我從家鄉四川問到異國他鄉,沒人贊揚余傑。
 
   網上對余傑的評論更是貶大於褒。好笑的是被余傑害得不淺的郭飛雄曾撰文為余傑辯護,聲稱《余傑有氣節》!另一部毛傳的作者陳小雅則表示《余傑有堅持“毛式思維”的自由》。《投機的余傑與余傑的投機》對我啟發不小。可惜我不認識作者,不過我信得過的東海一梟和張耀傑也都提及余傑涉嫌剽竊。東海一梟表示:傳言此人屢有剽客行徑,不悉內情,姑妄聽之。但這次“拒郭事件”,充分說明這小子品質之卑劣。借神名義排斥郭飛雄和維權運動,於己無利,於他人及民主事業有害,這是狹隘;黃慈萍指出,白宮網頁說布希接見“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傅希秋新聞發布說“中國自由狀況高峰會”,而不是余傑所言的接見基督徒和中國宗教自由狀況高峰會,這是撒謊。
 
   張耀傑在“余王拒郭”醜聞曝光後也象東海一梟一樣站出來痛斥余王的不義之舉。在這之前張耀傑也象郭飛雄和我一樣曾撰文為余傑辯護,不同的是他為其剽竊行為辯護,因為在他看來五四知識分子也多劣跡斑斑,魯迅等也曾剽竊!對此我卻不能茍同。
 
   自從我因清水君被中共囚禁,開始研讀魯迅起,就註意到大陸學者張耀傑。在我眼裏張耀傑等一系列大陸學者堪稱墾荒牛,他們踏踏實實地做學問,在中共一手遮天的情況下,用確鑿的史料證明紅色文人尤其是魯迅的虛偽蠻橫。在和他們的交往中我發現他們的一個共同點是:因為中共顛倒黑白並用暴力要挾國民相信馬列主義這個西方邪說(黑)為真理(白),他們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再也不相信這世界上還有真理(白),因而不分黑白(正邪),甚至混淆黑白;因為毛澤東這樣的邪惡之徒曾被中共打造成“神”,他們便不相信這世界上真有神存在。
 
   “存天理滅人欲”是一再遭張耀傑批駁的古訓。而我相信真理、相信神佛,區別正邪、把“存天理滅人欲”當成古老智慧,並用此約束自己。我不會用此道德高標來要求身邊的男朋女友,因為每個成年人都應該和必須各自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但如果哪個公眾人物用與我類似的道德標準來要求他人而又恰巧在我面前言行不一時,我就會義不容辭地加以揭批。這是我揭批中共偶像魯迅還有中共幫兇李敖的主要原因。而余傑確實堪稱他自我標榜的魯迅之徒、李敖之弟。
 
 
   余傑靠剽竊成名
 
 
   感謝在德國孤狗很聽使喚,輸入“余傑 剽竊”後,我當時得到19600條相關資料。互聯網忠實地記載了余傑自登上文壇以來就不斷有人公開指出他涉嫌抄襲的諸多證據。
 
   余傑的成名作《余秋雨,你為何不懺悔》涉嫌抄襲了張育仁的《靈魂拷問鏈條的一個重要缺環》。
 
   朱大可認為,余傑的《我看〈水滸〉》涉嫌抄襲了他的《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書的部分內容。
 
   而余傑的《知、性、遊 — 重讀楊絳》則多處和胡河清的《楊絳論》(載於《靈地的緬想》學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有相同或相似的地方。 這些指控導致余傑成為2001年大陸文壇9大涉嫌剽竊案的案犯之一。
 
   余傑也因此被徐林正,一位因遭剽竊而立誌打擊剽客的余傑同齡人列為“文壇剽客”第二名。
 
   徐林正象余傑一樣也是位生活在北京的自由撰稿人。與余傑不同的是當余傑一心想投入被人嘲笑為“做鞋”的中共作協的懷抱之時,徐林正因崇尚自由主動放棄了一份體制內的好活。《文壇剽客》(臺海出版社2002年6月版)一書是徐林正的暢銷書之一,在此書裏他用了30頁,約1.7萬字論證《余傑:是新青年,還是文壇剽客》。此書綜合和考證了張育仁等對余傑的指控並得出肯定的結論。遺憾的是徐林正身在大陸,不可能象我一樣能夠認識到新青年和文壇剽客不對立,相反,正因為余傑崇拜魯迅等黨文化的奠基人,堪稱新青年,才會蔑視舊道德而為了名利不擇手段。
 
   魯迅因投靠國民黨不成而上了共產黨的賊船,甘當中共頭號筆桿子,以罵人聞名並染紅了幾代中國知識分子,而推崇魯迅的余傑想進入體制內不成,便以“拒絕謊言”的高姿態把自己描述為“六四之子”,並因此獲取民心,甚至當選為獨立中文筆會的副會長。
 
   劉曉波在《文壇剽客》出版發行的同年同月(2002年6月)還專門為余傑的文集《拒絕謊言》作序,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題為《余傑怎麼成為文化名人?》的序言中劉曉波還譴責了“把剽竊當成果”的大陸文壇亂象!
 
   余傑曾被人以誹謗罪告上法庭,也因此被罰巨款,我不由得問提倡“以真話來維權”的余傑為何不以誹謗罪把徐林正告上法庭?!這可關系到一個作家的清白和信譽,而且屬於“非政治化的維權活動”。維權不正好從自身權益入手?然而余傑面對如此嚴重的指控,不選擇上法庭捍衛自己的清白,而是象李敖一樣面對事實斥責徐林正是“小人物”。要知余傑那時還沒有被美國總統接見。
 
   我歷來認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從來不會斥責誰是“小人物”。即使余傑沒有剽竊,就憑這種蔑視他人的態度我也覺得余傑非正人君子也!更何況余傑確實剽竊。
 
   讓余傑一舉成名的《余秋雨,你為何不懺 悔》和張育仁的《靈魂拷問鏈條的一個重要缺環》的結構和內容雷同。張文於1999年10月發表在《四川文學》上,張育仁認為余秋雨缺乏懺悔,希望他懺悔。而余傑只是把重點轉移到質問余秋雨為什麼不懺悔,並斥責余秋雨是“文革余孽”和“才子加流氓”。徐林正在《文化突圍—世紀末之爭的余秋雨》一書裏有詳細的論述。在此我僅舉一例。
 
   張育仁寫道:當他‘更多地把筆指向對象世界’時,他確是‘下筆力透紙背’;可是他卻很少把筆毫不猶豫地指向自己。……余秋雨身為‘拷問者’的種種機巧而藝術的躲閃,更為嚴重的後果是,使我們對這個大名鼎鼎的‘拷問者’的‘資格’產生了懷疑。
 
   余傑則寫道:余秋雨在拷問歷史和歷史人物時,的確顯示出‘下筆力透紙背’的工夫。……我在余秋雨的散文中,很少讀到他對1949 年以來的歷史反思,很少感受到他有直面自身心靈世界的時刻。兩個巨大的‘空洞’導致了我對余秋雨散文的懷疑。
 
   僅此一例就形象地說明余傑不僅從魯迅處學會了剽竊,而且也學會了只責罵他人,不管好自己,他們給別人扣的高帽子幾乎都適合他們自己。我當初沒有接受萬之的邀請加入獨立中文筆會,就是因為我不願意與魯迅徒為伍。但我是獨立作家,關註依照國際筆會的宗旨創建的獨立筆會。一個不知悔改的“文壇剽客”能夠加入筆會並領導筆會,本身就是醜聞。因為每一位作家都應該以誠信為本。
 
   2006年於科隆首發
   2018年於臺北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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