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郭飛雄

在我2006年讀到郭飛雄這封公開信前,也被余傑迷惑,還一再為他辯護,但這以後他就屬於我抵制的偽類。多虧郭飛雄促使我明白余傑扮演的角色。為了不忘身陷囹圄的真勇士,特此推出郭飛雄當年發表的緊急信

郭飞雄按:此信早在五月九日已当面递交当事人傅希秋先生。为了将

负面效应减至最小,我一直隐忍不发。现在是五月十八日,已到了公

布事态真相的时候了。


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先生:


承蒙您邀请我参加华盛顿宗教自由与法治研讨会,并给予我本人多方面照顾,不胜感激。


五月八日中午您告知我不能参加五月十一日布什总统对出席研讨会的中国大陆人士的接见。我深感震惊。您告知我,这是您和王怡、余杰等几位基督徒祷告后作出的决定。我需要正式向您了解的是你们几位是否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正如媒体业已报道的是,这次会议因对国内处于自由民主斗争前线的维权人士高智晟、范亚峰、郭飞雄、张星水、李柏光发出邀请而获得美国舆论、学界、国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因高智晟、范亚峰、张星水三人受阻未能成行而激发人们高度同情。因这样的重视和同情而拓展的国际交往渠道,在中国独立作家笔会的王怡、余杰的强烈要求(如你已告知我的)下,对作为维权人士的我关闭,是否有将国内民

间社会中维权运动与独立作家笔会的权力斗争不明智的引向国际舞台之嫌?是否有违美国总统接见大陆人士的本意?我已告知您我将此事视为对我本人的严重的不道德的伤害。高智晟先生得知后,也委托我向您询问,这种行为已构成对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严重伤害,究竟出于何种考虑?


五月八日下午,我已将上述意见口头告知您,现正式以文字形式呈递您,请您在五月九日中午一点三十分以前给予书面答复。


杨茂东(笔名 郭飞雄)

五月九日上午十点


补记:


据五月九日上午十点三十分与范亚峰的通话,范亚峰、高智晟、张星水与郭飞雄四票赞成郭飞雄前去会见布什,请傅希秋先生转告王怡、余杰二人。


(以上为紧急信的原文)


············


郭飞雄注:


(1)五月八日上午,在得州米德兰,傅希秋先生告知了我美国总统布什将会见参加宗教自由与法治研讨会的中国大陆人士的消息。


中午午餐后,我先回到傅希秋先生的办公室,傅希秋先生随后赶到,突然对我说,飞雄,我有事要和你讲。尚未说话,王怡和郑牧师也进来了,对我说,飞雄,我们要对上帝做一个祷告,请你先出去一会儿。傅希秋先生和王怡、余杰、郑牧师等随即抱在一起。


几分钟后,在隔壁房间,傅希秋和王怡向我宣布,这次会见白宫只邀请基督徒参加,你不是基督徒,我们经过向上帝祷告,决定不让你参加。


王怡专门对我说:飞雄你搞政治,与民运弄到一块。我是捍卫宗教自由的,所以不能让你去。


我在向傅希秋先生做必要交涉的过程中,一直保持了低声调,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争吵。我不想将此事演变成失态的闹剧。


但是,王怡、余杰、郑牧师和傅希秋先生四位基督徒,通过抱在一起、向上帝祷告的形式,宣布剥夺我参加正常的外交会见的权利——这一幕,将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知怎地,它总是让我联想起太平天国冯秀全、萧朝贵、杨秀清经常宣称“上帝附体”的历史细节,令我感到恶心。


对于我来说,这可能是历史性的一幕。


(2)五月九日我乘飞机离开米德兰。五月十日在纽约,我接到了对华援助协会美方协调人戴布儿女士的电话,经傅希秋先生的翻译,意为向我表示“最深刻的歉”。我随即表示感谢,并再次告知傅希秋先生,你们所做的,是一件严重的不道德行为。


行前,傅希秋先生一再表示,他受到了王怡、余杰二人退团和其它压力,被迫如此。接到我的紧急信后,他表示,会作出书面道歉。傅希秋先生对我本人作出了多次帮助,我至今对他深怀感激,而且我对他多年帮助国内受迫害的家庭教会的工作持高度赞赏态度。但在此事上,我对他深不以为然。我告知他,这件事是不可接受的。


(3)在向北京的高智晟律师通报事态时,我说:当时我已向王怡指出,“见不见布什,对你们很重要,对我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但我接受不了这种一道出行、而通过密谋非法剥夺我的参与权的行径,这对我来说,乃是奇耻大辱。而且,它所伤害的,绝非我一个人。范亚峰甚至在电话里哽咽了起来,伤我实为在伤他,他被他最要好的私人朋友王怡、余杰从背后连捅了几刀子(不是一刀子),其心灵的创

伤可想而知。


我对高智晟律师说:见不见胡锦涛、温家宝,可能对我们还有一点儿重要。我们可以去和他们谈政改,谈法治,谈家庭教会、法轮功学员、上访群众受到迫害,谈基层选举——以一个公民对待公仆的姿态。中国的自由民主人权事业,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媒体和政府的声援,但主要靠中国人自己努力,靠全体中国人努力,其中包括中共政府内部的改革者和一切良知尚未泯灭的人士的努力。


在美国访问的各个场合,我都注意到保持寻求国际社会对维权运动的声援和捍卫尊严与国家利益、批评和赞扬的均衡。能够投身于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争自由、争民主、争人权的事业,我深感幸运。我想,我所受到的伤害,不仅仅属于我个人的遭遇,我如长期将之隐瞒下去,于民间社会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会不断有人掉进同样的陷阱。经过审慎考虑,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后,我将之正式公布于众,是邪非邪,由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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